假设 c 是集合 X 上的一种着色.
如果对 X 中的元素按正整数编号,
则可以用 c(1),c(2),⋯,c(n) 来表示对应元素的着色.
设 f 是 X 上的一个置换:
f=(1i12i2⋯⋯n−1in−1nin)
定义置换对着色的作用 ∘ 为将着色按置换变换,
即 (f∘c)(ik)=c(k),
也就是把对 k 的着色按置换转移到 ik 去,
最后 ik 的颜色就是原来 k 的颜色 c(k).
一般的,对于置换群 G 和着色集合 C 来说,
按照以上方式定义群作用 ∘,
只要群中的置换对着色集合 C 作用满足封闭性,
即对于任意 g∈G,c∈C 满足 g∘c∈C,
则显然有 1G∘c=c 和
(gh)∘c=g∘(h∘c),
其中 g 和 h 为置换群 G 中的任意两个置换,
c 为 C 中的一个着色.
可以从群作用中诱导出一个着色的等价关系 ∼.
着色集合 C 中的两个着色 c1 和 c2 等价,即 c1∼c2,
当且仅当置换群 G 中存在置换 g,满足 g∘c1=c2.